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镇污泥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以上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废旧塑料加工、销售;城镇污泥处理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生物有机肥、有机物料腐熟剂的生产和销售(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