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智能化工程、体育场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建筑设备租用维修;销售:机械、自控设备及器具、化工产品、管线、管材、建筑材料.(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文件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