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业服务及管理;日用百货零售;锅炉清洗维修、房地产中介;司炉、司泵装卸;劳务承包;污水处理站、换热站运行服务;消防服务、车队服务、保洁服务、会务服务;酒店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后勤管理服务、餐饮服务;饮用水处理再利用服务;绿化工程及养护;工业废水及污水处理、工业垃圾处置填埋;普通机械维护;墙面粉刷、房屋修缮工程、暖通工程、管道设备安装的设计、施工;通风设备维修、清洗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