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工程,城市园林与绿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服务,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地下建筑工程的设计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