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