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航空发动机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制造、试验、销售、维修、服务;模具、刀具、夹具、量具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热表处理、计量检测、无损检测、理化检测;网络、计算机、软件集成、通信、能源动力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本企业自营、代理产品和技术以及所需设备、软件、零部件、原辅材料等进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