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机电设备技术服务,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制冷设备、饮用水设备、空调及配件、五金维修制冷设备、空调设备;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固体废物治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