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农业科技研发基地项目*期监理(重新招标)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农业科技研发基地项目*期监理(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如下:
*、本项目付款方式中的“并经县财政局财政工程造价审核中心复核”表述删除。
此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文件编制。
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不*致的,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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