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期工程项目管理费(*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期工程项目管理费(*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管理费(二次) 。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农村公路工程 167.39km、农业综合推广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新建废弃物收集站一座及附属设备设施采购和安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限: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 “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号 联系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号B座****室 联系人:*** 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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