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林苗*体化改革“数智金林”应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苗*体化改革“数智金林”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通过构建*个集生产、交易、服务、管理“*位*体”的数字化苗木系统,为金东苗木企业提供全流程监管服务,系统涵盖*个端*中心,包括农户生产端、苗木交易端、政府服务端及林苗数据中心,充分利用“遥感+***+**+物联网”技术,实现生产管理智能化、交易服务配套多元化、政府服务管理精细化、数据中心集成化,助力实现林业领域的共同富裕目标。详见第*章采购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任务履约结束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年10月**日磋商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注册流程见网址:*****://******.******.**/v-******-*****/********)。
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同时,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标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
*、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8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年2月1日和****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接受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玉泉东路***号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号
传 真:/
联 系 人:俞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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