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搬迁服务类项目(*期)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华粤搬迁吊装起重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号***自编***(****室)
法定代表人:胡德春
被投诉人1: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华粤搬迁吊装起重有限公司就“市教育局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搬迁服务类项目(*期)”(项目编号:******-****)现场踏勘等问题于****年6月**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年6月**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不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通知投诉人进行补正。本机关于7月**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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