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新吴区区建水质自动站更新项目 | ||
品目 | 环保监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新吴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袁斌伟,肖璐宁,*晨圆,王生龙,王勤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吴区和风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南A-**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号广西水产引育种中心科普楼***、****号房 | **.6(均分制) | ******元 |
货物类 |
名称:*参数水质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监测仪、高指水质自动监测仪、 氟化物水质自动监测仪、系统集成、采配水系统、采配水系统、视频监控、户外氟化物(含机柜)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下费率为1.**%。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新吴区和风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南A-**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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