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体化项目碳化硅坩埚增补遴选供应商
**********受********************的委托,对年产3*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体化项目碳化硅坩埚增补遴选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编号
1.1项目名称:年产3*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体化项目碳化硅坩埚增补遴选供应商;
1.2招标编号:****-******;
*、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年9月**日
2.2 评标地点:**********东楼*楼***室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结果
中标候选供应商:河南*匹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服务期限:*年;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并符合业主要求;
中标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服务期限:*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现行相关专业规范且满足业主要求;
中标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服务期限:*年;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并符合业主要求;
中标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服务期限:*年;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并符合业主要求;
*、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主单位:*************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工业大道**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财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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