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蚌埠市淮上区会议厅信息化改造设计项目
*、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号(华通大厦B座3-7层)
3.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蚌埠市淮上区会议厅信息化改造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蚌埠市淮上区会议厅信息化改造设计项目内容包括维修改造区法院*楼会议厅,计划改造后的会议厅共***个座位(其中***个座位配有桌子,可摆放席卡;原会议厅***个座位),可满足召开视频会议、两会、全区各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大会等会议并具有舞台功能;主楼*楼新增3间会议室及1间接待室;维修改造主楼*楼第*会议室,计划改造后可满足召开**人会议及视频会议需求;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个工作日。分两阶段进行,第*阶段(**个工作日,签订合同之日起)完成并提交项目设计方案初稿,第*阶段(**个工作日),完成全部设计成果文件。 |
*、评审专家名单:唐守根(组长)、林建国、王冠银(采购人代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淮上区区政府办公大楼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工(项目负责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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