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曼听公园****年度劳务服务外包项目,现做以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元(**元整) 。现变更为: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5****.**元(**元整);
2、原招标文件第*章合同(协议)条款及格式中第2.3条付款方式现变更为:2.3.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5*元(大写:**元整)打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上。2.3.2合同期内的劳务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劳务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日内乙方提供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并核验无误后*日内向乙方付款。若乙方未及时提供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延期支付费用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收到甲方劳务服务费后须在两日内按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动报酬的(逾期超过7日未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动报酬的,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期间所产生赔偿及*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全额承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劳务人员的薪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及产生的赔偿金等。2.3.3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双方未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应在*个月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5*元(**元整),期间乙方不得计算利息。
招标人:景洪市曼听公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景洪市曼听路**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景洪市曼弄枫**号厚基大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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