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固体*车间新购*台防爆型湿法制粒机项目-设备购置分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公告开始时间 | ****-**-** **:**:** |
标段名称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固体*车间新购*台防爆型湿法制粒机项目-设备购置分项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开始时间 | ****-**-** **:**:** |
标段结束时间 | ****-**-** **:**:**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 |
开标时间 | ****-**-** **:**:** |
控制价 | *******.0元 |
交货期(天) | *** |
交货期说明 | ***天 |
开标地点 | ******** |
文件获取地点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购买的设备用于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头孢克洛缓释片项目中试研究及注册申报,以及后续商业化生产,设备整体必须为全新,所有部件也必须为全新,提供产地证明、生产日期证明、材质证明等资料。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
资格条件 |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公司注册证书或商业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相关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投标人是设备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如是生产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如是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
采购单位名称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联系人 | 芦健庆、 *** |
采购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龙华新区澜清*路**号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购买的设备用于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头孢克洛缓释片项目中试研究及注册申报,以及后续商业化生产,设备整体必须为全新,所有部件也必须为全新,提供产地证明、生产日期证明、材质证明等资料。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
行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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