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某单位文化长廊建设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元、成立时间≥3年,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预审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通过资格预审。
(*)递交预审资料时间、地点:
1.开始时间:****年9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如不能现场递交,邮寄(***)至递交地点。
(*)递交预审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证合*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合*的不需提供)。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
6.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
7.最近*年不少于3份同类合同业绩(复印件)。
(*)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清晰,采用**幅面纸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文化长廊建设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固话、手机)”。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页号,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胶装),每页有页码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4.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按照本公告要求的申请材料和资格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
(*)结果告知:我部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发售时间:9月**日-**日
(*)发售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9日**:**(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9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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