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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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产生活用水) | 采购内容:新铺设供水主管道**.*****,其中*******供水管(1.****)*****,*******供水管(1.****)*****,******供水管(1.****)*****。新建排气阀井**个排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善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覆盖率。 需满足的要求: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有效的《*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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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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