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的毕节营运中心辖段高速公路****年土建类日常修复工程(不含道路保洁)*********************** 已于****年**月**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隧道养护甲级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评审得分: | 0.** |
投标报价: | ***.******(*元) |
质量: | 满足最新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卢*菁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详见附件。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详见附件。 |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隧道养护甲级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评审得分: | 0.** |
投标报价: | ***.****(*元) |
质量: | 满足最新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详见附件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详见附件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因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单位为3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故3家单位直接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一、关于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三)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受理电话:0851-8591773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为:0851-85992250。
招标人: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