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安吉县递铺街道银湾村阳光小区智慧公寓信息化建设项目(*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
*、采购内容*览表:
序号 | 名称 | 简要内容描述 | 工期 | 预算金额 |
1 | 安吉县递铺街道银湾村阳光小区智慧公寓信息化建设(*期) | 包括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电梯*方通话系统、***供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综合管路系统、公寓电表、门锁、及公寓管理软件授权、*网通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供货安装通知后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竣工验收合格。 | ***元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年8月**日到***4年8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13:30至**∶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号(云鸿铭楼))。
3、标书售价:每本5**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递交资料的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联系邮箱*********@**.***,电话:****-*******。
4、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满足本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登记表*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4.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份;
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公告附件)复印件各*份;
4.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4年9月**日**: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1楼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不接受现金、支票)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
*、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费用: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收费标准见采购文件。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5******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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