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荷塘乡上瑞高速连接线以西湘潭电商物流产业基地1、2、3栋工业厂房以及岳塘区荷塘乡团山铺街8号综合楼西侧****㎡办公用房出租公告
受**********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以下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起始价(*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加价幅度(*元) | 网络竞价 (定时报价) 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1 | 岳塘区荷塘乡上瑞高速连接线以西湘潭电商物流产业基地1、2、3栋工业厂房以及岳塘区荷塘乡团山铺街8号综合楼西侧****㎡办公用房 | 否 | 否 | ***.**** | *** | 5 | ****-**-** **:**:** 至 ****-**-** **:**:** | 5分 | ****年**月**日**时**分**秒 | 查看 |
*、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可登*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程序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锁)。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
*、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2.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3.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
*、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方式:
1.**********(出租方)联系电话:***********
2.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行政监管)联系电话:(****)********
3.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4.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厂房。①位于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岳塘经开区,佳木路以南,现伟鸿食品有限公司以西,近沪昆高速岳塘出入口,直线距离约****,临近伟鸿冷链、金阳水果市场、岳塘国际商贸城、中部国际机械城,周边基础配套服务完善,距长沙、株洲仅**分钟、**分钟车程,交通便利。②共有3栋新建厂房,竣工面积约*****.**㎡,其中1#、2#栋共计*****.**㎡,*层,1层层高约6.1米,2-4层高约5.6米;3#栋*****.1㎡,*层,1层层高约7.5米,2-3层层高约5.6米。③租赁期限**年,租金从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第3年起每年在前*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押金为1个月租金,实行先交后用。租赁期第*年,租金分*次缴清,具体支付比例,签订正式租赁协议时双方协商确定,第*笔租金和承租押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每年的租金在每届期满**日前足额支付给出租方。④鉴于3栋厂房整体出租,出租方给予承租方租金优惠,即在承租期第*年给予减半收取租金,从标的资产交付之日起计算。
2.办公用房。①分布在**********综合楼西侧的*楼、*楼、*楼,每层面积约***㎡,共计约****㎡,用于办公和生活配套用房,于****年9月建设。②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押金1*元,装修免租期*个月,实行先交后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和承租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租金在每届期满**日前足额支付给出租方。
*、项目(标的)出租起始价
标的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岳塘区荷塘乡上瑞高速连接线以西湘潭电商物流产业基地1、2、3栋工业厂房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元,岳塘区荷塘乡团山铺街8号综合楼西侧办公用房西侧****㎡办公用房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元。
*、项目(标的)的其他情况
1.3栋厂房暂未安装电梯,预留了电梯井,需承租方自行安装,且房屋内未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同时,根据承租方经营的业态,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做好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处理设施),承租方竞租前,需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核实标的资产是否符合自身经营业态。
2.综合楼西侧办公用房内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因建设年代久远,屋内个别地方存在漏水现象,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了解。
**、承租要求
1.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2.承租方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环评等)手续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出租方予以配合,同时须按照出租方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相关设备)。
3.承租方若存在违约,则不享受第*年的承租**优惠。承租方若部分解除协议(部分面积退租),出租方有权整体解除协议或同意部分面积退租但剩余租赁面积的租金标准提高至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两倍执行。
**、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笔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确保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
4.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安装生产经营设备、在项目资产范围内兴建附着物,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装修等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5.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6.由承租方负责资产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的管理,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的完整性和维护情况进行盘点和巡查。
7.转租要求:承租方承租标的资产后,不得将标的资产整体转租,若将标的资产分租给其他第*方,承租方需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分租的合同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
**、特别声明:
1.本项目公告期自****年6月**日至****年7月2日(**个工作日),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并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
2.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租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方如对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
行政监管部门: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
组织方: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时 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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