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庆元县溪沿水库及引水工程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
招标序号:庆水公招[****] **号
招标单位: ****** 开标时间: ****年7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号码:*******、***********
预中标价:大写:**************元整(¥:********.00元)
下浮率:**.5%
进度要求:(1)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工程测绘及规模论证专题工作;(2)规模论证批复后**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3)项目建议书立项后,**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送审稿;(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5)初步设计批复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6)其余专题根据项目时序进度开展。
公示时间: ****年7月**日至 ****年7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或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
公示单位(盖章):******
备案部门(盖章):******
***4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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