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春节双拥物资采购项目(*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南充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南充瑞邦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清风北路*段**号塞维利亚8幢-1层-***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春节双拥物资采购项目(*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3.2.采购内容中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会议平板 |
修改为: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电子白板 | 会议平板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南充瑞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清风北路*段**号塞维利亚8幢-1层-***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南充瑞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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