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川县里口电站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县发改委以遂发改招标核字[***4]**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由遂川县水利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川县泉江镇里口村
2.2 招标规模:在原址改造里口电站,枢纽工程有大坝、引水明渠、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发电厂房和尾水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南澳陂8+***处以前的干渠;改造前池1座,改造压力管道**米,拆除重建发电厂房;对尾水渠进行清 淤并衬砌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引水渠扩容改造、压力管道改造、及发电厂房维修加固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招标金额:*******.**元
2.8 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5号)文件执行。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根据吉市管办字〔****〕7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①生成信用信息报告;②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年**月**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分制”现修改为“采用**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4年7月**日9时**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华影时代广场*楼)。
6.3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投标保证金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号)规定,投标保证金在***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
9.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个项目只能有*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遂川县工农兵大道4号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士
联 系 方 式:***********
招标监督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地址:遂川县工农兵大道4号
*************
***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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