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长土胜利路片区(*期)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 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人员配置 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4分;具有道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各专业负责人:1、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结构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3、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给排水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5、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具有*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6、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师(岩土)资格得3分,具有岩土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2、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川禾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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