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益单元机加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4年6月**日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标段(包)[***] 精益单元机加设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
中标金额:人民币2,***,***.**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1个月内;
2、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人所投标设备的原产地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1.3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提供下列形式授权书之*:(本项目所需求的“2台数控车床、2台立式钻床、2台*轴加工中心、1台*轴加工中心、1台*轴加工中心”都需要出具针对本项目唯*的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制造商的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制造商对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或(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专项授权书需正本,非专项授权书正本备查);
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只允许*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可同时投标。有本条情况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中标候选人响应上述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其他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联 系 人:***、任新地、李含超、霍天舒
招标人:**************
地 址:*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
电 话:***-********
联 系 人:***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正式的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通过邮件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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