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潘集镇****年第*批次增减挂钩暨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霍邱县潘集镇****年第*批次增减挂钩暨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霍邱县潘集镇****年第*批次增减挂钩暨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标段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2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霍邱县城关镇锦绣新世界**栋***-***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年6月**日9时**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 址 |
合肥市庐阳区界首路4号幸福人家小区**幢***室 |
|||||||
投标报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陈佳慧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付盼盼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 址 |
金寨县南溪镇第*商贸街 |
|||||||
投标报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王大将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金神镇丹凤路 1 号 |
|||||||
投标报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云海洮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年6月**日-****年6月**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邱县潘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邱县潘集镇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霍邱县城投综合楼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条第*款、第**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令第**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地址:霍邱县城投综合楼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令第**号)。 |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