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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孟津区吉利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孟津竞磋-****-**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吉利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费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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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孟津区吉利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后续服务。(1)经*路位于孟津区吉利片区西南角,本次设计经*路北起纬*路,南至大河路,全长***.***米,道路规划红线***;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2)纬*路位于孟津区吉利片区西南角,本次设计纬*路西起定鼎大道,东至经*路,全长***.***米,道路规划红线***;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电缆沟、通讯、绿化、照明、交通等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5.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4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根据洛财购[****]**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孟津区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本次采购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孟津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孟津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孟津区小浪底大道***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室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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