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校园建筑防水修缮项目(邮品馆、楹联馆)(第2次),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内 ;招标控制价为******元;工期为**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内容、范围:包括校园建筑防水修缮项目(邮品馆、楹联馆) 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中标后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后备案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如被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履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 评审分值: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商务标**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30分,递交地点为************(温州市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室)。(本工程采用“钉钉开标”形式,各投标人递交完投标文件后,请尽快离开开标现场,所有相关需公开信息都会在“钉钉”中直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福州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温州市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室
联 系 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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