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南极乡龙川村大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红霞、方伟、蒋**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下泥组1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单元*****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安徽省宁国市南极乡龙川村大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南极乡龙川村大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孤堆村委会向南**米A区2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宁国市南极乡龙川村大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施工范围:项目位于宁国市南极乡龙川村大坪组,主要施工内容:村内沟槽多年堆积的泥石流堆积物清理及外运;新建***毛石混凝土拦砂坝及浆砌石翼墙;河道两侧新建毛石混凝土防护堤;栽植红叶石楠树苗及散播草籽4.**公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皖************ |
*、评审专家名单:蒋**、*红霞、方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1.****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下泥组1号*楼***、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单元*****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下泥组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单元*****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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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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