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人):***************
****年京津城际、京沪线、南曹线轻飘物整治 工程(项目),经 **** 年 3 月 ** 日我单位谈判小组评判并公示后,确定你单位为成交单位。成交单价为:人工/天¥***.**元、 车辆/台班¥***.**元、垃圾车/趟¥***.**元。请贵单位接到本通知*日内速到我单位签订合同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执行单位:*****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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