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期)***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期)***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5幢***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蒋主任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鸣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8时**分 |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用下浮率:**.**% | ||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谢新建;刘学辉;张国超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建造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 | 豫****************、****************;豫****************;豫**************** | ||
服务期限 |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标准化厂房 9-**#厂房、******、**#门卫室及室外*期附属工程(施工)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吨/年尼龙6民用丝*期工程(4*吨/年)项目 |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蒙城县新型城镇化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期)***目 | ||
企业施工项目获奖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首山*矿主斜井工程获得****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工业交通水利铁路类工程)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公管〔****〕5号文、滁公管综〔****〕**号文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 元;专家评审费: ***** 元;论证费: **** 元;其他费用: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3楼业务室 ;联系人: 汪*鸣 ;联系电话: ***********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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