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药品供应商遴选(第*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发布公示之日起5日内(含周末),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发布公示之日起5日内(周末不休)实名进行反映。 本次遴选解释权归********所有。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遴选结果清单 ******** ****年**月**日 1.医用气体类 ********医共体医用气体供应商遴选表 报名供应商 提供响应文件供应商 *氧化碳(***) 医用氧气(***) 排序 是否中选 ********** ********** / / / 报名供应商不足*家未开标
2.中药类
(1)********医共体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表
报名供应商 |
提供响应文件供应商 |
配送率 |
药品报价**合计 |
排序 |
是否中选 |
广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 |
**.**元 |
1 |
是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 |
**.**元 |
2 |
|
***% |
**.**元 |
3 |
注:遴选结果公示结束后,根据《********医共体药品供应商遴选方案》,由中选供应商与********医共体进行合作,并签订合同。如果在合作期间中选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的配送方式、品种的覆盖、两票制执行等情况达不到********医共体要求,为顺利开展业务工作,********医共体有权通知此次遴选排序靠前的供应商协商合作。
扫*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