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某部家属区改造工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复地御澜湾**号楼1单元1号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 | 某部家属区改造工程 | 本项目内容包括植草砖地面项目、混泥土基础项目、排水沟项目、彩钢顶项目、混泥土路面项目、室外安装。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 | ***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聚波(组长)、兰鹏海、王钰、张洁、岳海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明确的收费标准为基础,采取差额累进方式,按照折扣率为**%向中标人收取,委托项目金额较小时,单笔代理服务费低于****元的按****元收取。缴纳要求:必须单独支付,投标保证金不可辗转。代理服务费税费全额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联系人:***、崔先生、张树岩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