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快堆1、2号机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示范快堆1、2号机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招 标 人:**********
*、 评审时间:****年2月7日
*、 评审地点:示范快堆评标会议室
*、 公 示 期:****年2月**日至****年2月**日
*、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
证书 | ||||||||
1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古晓娜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本项目共有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煤炭工业职业医学研究中心)共5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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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异议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
邮 箱:**_*****@****.***.**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山街道招贤路1号核电大楼8楼
****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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