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屯昌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评标专家: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法规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经清理,我厅决定废止《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琼建招[****]***号)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琼建招〔****〕***号 |
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
2 |
琼建招〔****〕**号 |
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资深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
3 |
琼建招〔****〕***号 |
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后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
4 |
琼建招函〔****〕****号 |
关于转发《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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